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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稳增长促发展 - 凤凰网房产昆明
鼓励信誉好、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通过土地转让方式合作开发地产项目,企业承诺在取得市政府转让审查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的,在办理土地转让手续时,可不再审查投资强度。 -来自凤凰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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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稳增长促发展

昆明日报
2017-06-28 10:36

鼓励信誉好、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通过土地转让方式合作开发地产项目,企业承诺在取得市政府转让审查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的,在办理土地转让手续时,可不再审查投资强度。企业可持市政府转让审查文件在一个月内申报开工手续,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凭市政府转让审查文件在3个月内办理相关开工手续。企业按期开工的持属地政府(管委会)出具的开工证明材料到属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建设的,土地转让审查文件自动作废,属地国土部门不得为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市国土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细化国土资源服务和保障措施,千方百计保证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民生项目用地需求,全力提升服务稳增长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本报就市国土资源局正在执行的服务稳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进行了专访。

如何提高土地转让的审批效率?

答:细则明确,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经开、度假、高新、阳宗海、倘甸两区辖区范围内6亩以下(不含6亩)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对转让事项进行审查,属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登记。

同一地块因房屋销售、土地分割(分摊)等需办理转让审查的,按照单宗地房屋占地面积、土地分割(分摊)面积为标准确定土地转让审查权限。其他县(市)区土地转让审查由属地政府办理。

在国家去库存的大背景下,市国土局如何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用地政策的?

答:细则规定,商业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的商品住宅用地可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具体供应方式由土地委托交易方在《土地储备供应方案》和《委托交易方案》中明确。取得发改和住建部门年度计划指标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可以采用划拨、协议、挂牌方式供地,具体供地方式由属地人民政府确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应当取得市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意见,有外挂项目的应当由属地政府出具外挂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标准、资金、建设周期、建设完毕后验收及接收主体等内容的文件。保障性住房应当取得年度计划指标,并由属地政府明确供应地块属于年度保障房建设项目用地。已完成土地出让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在申报规划设计方案时,总体容积率指标不突破规划条件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定的前提下,各地块容积率指标之间可以进行调整,但只能调整一次。规划指标调整后,企业持新的规划条件一次性向国土部门申报完善用地手续。规划部门应当证明调整地块属于此调整类型。国土部门按要求受理报件后,委托市财评中心进行各地块的土地估价,依据财政局提供的财评意见,按调整土地出让价款审核程序上报市政府审定。经市政府审定,调整价款为正值的由企业按规定缴纳,调整价款为负值的由财政部门退还。各地块按照经市政府审定的价格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办理后续用地手续。项目涉及多地块调整,且各地块存在需补缴及需退款的,各地块退款总金额不得大于补缴总金额。

城中村以外的已出让地块,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政府要求调整地块规划容积率指标或用途的,规划部门应当证明地块规划容积率指标或用途调整属于政府要求调整类型。国土部门按要求受理报件后,委托市财评中心进行各地块的土地估价,依据财政局提供的财评意见,按调整土地出让价款审核程序上报市政府审定。经市政府审定,调整的土地价款为正值的由企业补缴,调整的土地价款为负值的由财政部门退还。此类规划调整涉及同一个项目多个地块,且项目中各地块存在需补缴及需退款的,各地块退款总金额不得大于补缴总金额。各地块按照经市政府审定的评估价格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办理后续用地手续。

鼓励信誉好、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通过土地转让方式合作开发地产项目,企业承诺在取得市政府转让审查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的,在办理土地转让手续时,可不再审查投资强度。企业可持市政府转让审查文件在一个月内申报开工手续,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凭市政府转让审查文件在3个月内办理相关开工手续。企业按期开工的持属地政府(管委会)出具的开工证明材料到属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建设的,土地转让审查文件自动作废,属地国土部门不得为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市、县(市、区)两级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收缴时限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吗?

答:2015年4月29日(不含)以前批准的征转用地报件,涉及市县两级缴纳的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80%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

2015年4月29日(含4月29日)以后批准的征转用地报件,涉及商业、住宅用地占用坝区耕地的,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先缴后补,在土地组价时不计入成本。非商业、住宅用地项目已缴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的,申请退还;尚未缴费的,不再缴纳。供地环节因规划用途改变,用地性质变为商业、住宅用地的,应在供地批准之前补缴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

上述欠缴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的项目中,如有正在向省政府报批申请减免的,按省政府批准文件执行。

如何征收省、市、县三级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

答:征转用地中涉及收取商业、住宅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的,20%的省级和10%的市级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由市国土资源局在办理供地资料审查前征收。市国土资源局在收到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时,由耕地保护处开具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缴款通知书,通知所在地政府在规定期限内足额及时缴纳,同时将缴款通知书抄送财政部门备查。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在收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已足额缴纳的有效凭证后,再依法办理供地批准手续,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费用未足额缴清的,市国土资源局不得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和批准文件。

县级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70%由县级国土部门通知缴纳。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缴款通知书、缴款凭证、供地批准文件等,抽查核实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征缴情况,确保有关数据准确无误。

在全市推动工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如何保障好工业项目用地需求?

答:在保障工业项目用地方面,应创新供地方式。采用出让方式提供土地的,由属地政府(管委会)根据工业项目生命周期,在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内合理确定出让年限,土地出让价款由土地储备机构或属地政府通过土地评估、产业政策、市场等情况科学合理确定。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提供土地的,土地以招拍挂方式一次性确定租赁主体、租赁价格、出让主体、出让价格等事项。

土地租赁及出让方案由属地政府(管委会)拟定,方案中应当明确地块坐落、面积、用途、租赁期、租金金额及缴纳方式、投资强度、土地移交及开竣工时间、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应当具体的条件、出让价款及缴纳方式、出让年期等内容。土地租赁协议文本及土地出让合同文本应当作为条件在土地招拍挂时公开,土地成交后,企业与国土部门签订成交确认书,由属地政府(管委会)与企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属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他项权利证书,证书中按照租赁协议约定的租金缴纳期限和时间确定他项权利期限,企业按期缴纳租金的,可凭缴款凭证到属地国土部门更新他项权利证书期限。

租赁期满具备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企业应当持属地政府(管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换发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租赁期满未到达约定出让条件的,土地无偿收回。未按租赁协议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期限缴纳土地租金或土地出让价款的,每日按违约金额的1%。缴纳违约金。土地租赁价格及土地出让价格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在制定供地方案时,通过土地评估、产业政策、市场等情况科学合理确定,租赁价格按照租赁时点确定的出让价格平均分摊至每年。土地租赁年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出让年限可按法定最高年限扣除租赁年限确定,也可在法定最高年限扣除租赁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内合理确定。租赁及出让年限内土地总价款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国家及省级相关部门对此政策有调整的,按上位规定执行。

土地领域涉及的项目开、竣工政策有哪些变化?

答:取消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按照昆政办〔2014〕33号文规定,已缴纳了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不含利息全额退还。由企业持缴款凭证到原保证金执收部门办理退款手续。土地移交、开工和竣工时间由土地委托交易方在委托交易方案中明确,并作为入土地出让条件对外公告,土地成交后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管理。项目开、竣工后30日内企业应当持属地政府的证明材料,施工许可证或竣工验收等资料向属地国土部门申报备案,由属地国土部门在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进行批后监管维护。企业未按约定时间开工但办理了开竣工延期手续的,国土部门与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企业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时,已超过约定开工时间满一年的,规划部门不得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企业未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并造成土地闲置的,由属地政府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昆明市闲置土地清理和处置方案》规定进行查处。

因城市规划修改造成项目土地闲置的,该如何进行处置?

答:细则明确,因城市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土地闲置,且闲置的用地已缴清土地价款、项目资金落实到位,满足以上条件的闲置土地,属地政府可以提出置换土地的处置方式。闲置土地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收储,置换用地应当纳入土地储备范畴。土地置换按照“价值相当、用途相同”的原则,经属地政府(管委会)与被置换方协商一致后,由土地储备机构编制置换方案报市政府批准。置换方案经政府批准后,置换用地可按协议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办理用地手续。

土地证如何进行分割登记?未建成的项目如何办理土地分割登记?

答:原土地证载用途为综合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已按照规划用途建设完成的,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在办理土地分割登记时,按照规划批准的用途进行分割登记,土地登记终止日期不得超出原土地证终止日期;规划条件核定为商业的,登记终止日期在原土地证终止日期基础上进行核减,并扣除已使用年限。未建成的商业及住宅用地项目,土地使用权人需办理分割登记的,由土地使用权人向规划部门提出宗地分割方案,经规划部门批准后,国土部门将按照规划批准的分割方案进行分割登记,分割登记内容必须与大地块保持一致。小地块土地证载名称、用途、使用类型和终止日期不变。

新闻链接

服务稳增长取得初步实效

全力抓好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服务。

实行指标跟着条件成熟的项目走,区分项目轻重缓急、成熟度、资金到位情况等,分阶段、分批、分轻重缓急、分成熟度组织实施项目报批,优先保障重点急需项目用地,用地指标适当向工业项目倾斜,增强重大项目用地报批供应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经济快速发展注入活力。2016年1至5月,全市共完成建设用地项目预(初)审17宗、1.2万亩,受理用地报件19宗、1.25万亩。

全力抓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主动将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民生工程等建设项目纳入审批绿色快速通道受理范围(缩减审批周期为4至6天),实行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强化项目落地。2016年1至5月,全市共供应土地83宗、5652.9亩。其中以划拨方式供地24宗、2536.2亩;以出让方式供地59宗、3116.7亩;转让用地15宗、639.11亩。

全力确保五网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认真制定“五网”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方案,明确“五网”建设的重点内容、责任分工、方法步骤等,并主动对接、专人跟踪、督导落实,全力保障。截止5月份,路网建设已完成云桂铁路云南段(昆明境内)、沪昆铁路专线云南段、武定至倘甸至寻甸高速公路项目共773.96公顷的征转用地审批,完成嵩明至(小铺)至昆明(乌龙)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功山至东川高速公路项目用地预审。航空网建设已完成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机坪扩建及附属工程、昆明长水国际机场除冰坪工程等6个项目、1020.62公顷的审批。水网建设已完成昆明市安宁第二污水处理厂,以及昆明市安宁太平新城、东川县汤丹镇、空港经济区秧草凹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等2个项目、7.9公顷的用地审批。互联网建设已完成1个项目、48.93公顷征转用地审批。能源网已完成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500kV马金铺输变电工程2个项目用地预审等。

下一步,市国土局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稳增长的政策措施,继续加大稳增长促发展项目用地保障和服务工作,进一步梳理和跟踪项目进度,继续强化项目用地过程中的跟踪指导、沟通协调、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稳增长促发展项目用地的保障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增长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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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企业 商业 【责编】 王红菲(PO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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