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为两家全资子公司合共6.4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柳州桂鼎房地产接受陆家嘴信托提供4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柳州桂鼎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柳州桂鼎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柳州桂鼎房地产拥有一宗柳州市九头山路12号地块,地块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66,400.2平方米,容积率为2.5。
此外,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长兴万益投资接受杭州工商信托提供2.4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瑞光物业以其名下全部或部分房产提供抵押,西安瑞光物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长兴万益投资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长兴万益投资拥有一宗位于浙江太湖新城新塘村、彭城村的地块,地块用途为商服、住宅、住宿餐饮用地,面积100,104平方米,容积率≤1.5且≥1.3。
截至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18.0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4.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24.7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08.39%。
上述两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42.8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