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人民政府公布了“关于群众举报大理市荷花和龙泉骨灰堂违建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据了解,举报人称大理苍山一点红骨灰堂距离中粮一号院小区不足10米,政府已明确该项目属于违建,但4月7日仍在施工。截至目前,原定1200平米的骨灰堂已建成4000多平米,其认为该项目选址存在问题且违建无人制止。
同时,还有举报人表示,大理市下关镇太和街道龙泉村委会和荷花村委会砍伐苍山树林,分别在苍山斜阳峰西南侧、西北侧各建1个骨灰堂。在未取得建设许可证 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大理市自然资源局将砍伐林地许可证颁发给龙泉 村委会和荷花村委会。
官方回复显示,经大理州组织核实:荷花一点红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和龙泉农村公益性骨灰堂违规建设问题部分属实。一是两个骨灰堂建设项目虽已办理林地征占用 (商品林)、林木采伐手续,但均未办理土地转用及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水土保持手续。二是荷花一点红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立项备案的总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项目实施中,实际建设约4100平方米,新增建设部分虽经大理市政府同意,但未重新办理相关手续。三是荷花一点红农村公 益性骨灰堂项目经批准使用商品林地10.416亩(其中:用材林3.645亩,薪炭林6.771亩),但实际建设中存在占用未经批准的人工商品林地1.661亩 (其中:建筑物占用0.303亩,施工道路、堆放材料等临时占用1.358亩),并违法采伐林木蓄积3.745立方米。
对此,将进行以下处理:
1.依法处理违法用地相关问题。龙泉、荷花一点红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虽符合土规,但未办理土地报批手续,属违法占地行为,2021年6月上旬前由大理市对龙泉、荷花一点红农村公益性骨灰堂项目地上建筑物依法予以没收。
2.快速查处完善违法占用林地问题。针对荷花一点红农村公益性骨灰堂违法使用人工商品林地1.661 亩并采伐林木蓄积3.745立方米问题,由大理市林草局依法进行查处。目前,已对违 法占用林地行为处罚款11080元,对违法采伐林木行为处罚款7759.29元,并责令于 2021年6月9日前恢复植被。其中,施工道路、堆放材料等临时占用林地1.358亩区域植被恢复工作已展开,已种植塔150株,塔柏林下铺设草坪700平方米;建筑物违法占用林地0.303亩问题,将按照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相关要求(公益性民生 项目在案件依法查处后可以申请补办占用林地手续),及时按程序申请完善林地手续。
3.及时追究相关责任。对州市两级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纪律检查,对工作中 出现失职失责的按程序开展立案调查,根据调查情况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