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让“伸手”到不敢“伸手”
对此,赵佳松深有感触。他说,之前干工程只要与某个行政部门搞好关系,那怕是实行招投标,项目一定是“手到擒拿”,绝不会放空。
据其透露,招投标虽有《招投标法》,但该法规在操作上不是很健全,有一定操作空间。比如,招投标规定至少要有3家参与,但在实际运行中,业主会为利益方“量身定制”一些条件,满足竞标规定,却排斥了其它人竞标,此为“陪标”。而其它违法违规还有“串标、围标”等。
招投标市场是最易滋生腐败的地方,昆明市纪委、昆明市监察局日前对外通报的情况印证了这一说法。
通报显示:今年1至4月,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50件,其中有70多件涉及工程招投标领域的腐败。典型案例包括五华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建卿受贿案,石林县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龚红春受贿案,官渡区原副区长喻飞受贿案等,其中刘建卿在担任五华区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干预绿化项目工程、道路景观改造工程招投标过程,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施工方负责人达100余万人民币。
“随着昆明市强化了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后,靠票子、靠关系的非公平竞争手段就很难得逞!”赵佳松说。
除了令不良商人“收手”外,也促使了很多公职人员从不让“伸手”,到不敢、不愿“伸手”的转变。
昆明一不愿具名的公职人员说:“以前的政府采购,虽然有多种权力掣肘,但多少还受供应商、中介机构‘以礼相待’。昆明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后,即便供应商‘有礼’,我们也不敢出手。”
张洪安坦言,公共资源项目的交易,由于是政府直接或间接出资,涉及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必然要公开招标确定,必须要严加监管,也必然伴随着监督管制和反管制的长期博弈。
如果赵佳松看到的、感受到的仅是一孔之见,那运行后统计的数据,则客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昆明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水平。
统计显示:4年来,昆明共监督完成招投标项目1.1万多个,交易总额达2400亿元,中标价与拦标价相比下降4%,为财政直接节约资金近100亿元,有效节约了政府投资。
严查交易和履约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及不诚信行为,4年来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纠纷500余件,对违规违法的190余家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禁止这些企业12至24个月参与昆明市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并对这些违规违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不予退还,上缴市国库,增加了违规违法和不诚信企业的经济和道德成本,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人,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
对此,业界普遍认为,当下昆明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探索,是比较合理的,其建立起了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赵佳松也表示认可。他说:“目前的招投标很规范、合理,公正。比如,今天的标我们公司成为了第二中标人,但我们心服口服。”
话毕,赵佳松不带一丝遗憾地离开了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首席记者廖兴阳报道
■时政观察
破除藩篱再出发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到2015年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设工作全面展开,省、市级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初步形成。
业界人士认为,国家对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统一交易平台的设想和设计是高起点的,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有利于建立阳光交易市场。但是改革,不能只摸石头不过河,必须动真碰硬,破除藩篱,像昆明一样杠杠地“出发”。
4年多来,昆明积极探索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和交易监督管理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实现了公共资源的决策、服务、监督相分离,为公共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交易环境,为阳光政务的打造、行政效能的提升做出了“示范”。
改革,不能只改别人不改自己,必须自我革命、自我省视,不能又成为一个官僚机构。
4年多来,昆明一次次的清权、减权、制权……只为与审批权说再见,为权利的阳光运行,简政放权、大刀阔斧。
吼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
4年多来,昆明以壮士断腕、背水一战的气概,以党性与血性,铁肩担当,勇毅笃行,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按照法不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做。通过制定市场准入制度的负面清单和权力运行清单,大力减少公共资源交易的行政审批,禁止变相审批,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废除防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正如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黄冬如所言:从近期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是一场制度变革;从中期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是一场社会变革,是一场市场变革,是一场政府变革;从远期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是一场思想文化变革。
改革,势必要触动利益,所以不会一帆风顺,但必须破除藩篱,勇往直前。
祝愿昆明明天更好!